私募被罚与注销频现,行业加速扶优限劣 近日,多地证监部门对私募机构出具警示函。这些机构大多存在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部分投资者披露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等问题,甚至有公司涉及挪用基金财产的严重违规行为,直接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证报) 上一篇:“千帆星座”首批组网卫星今日发射,公募基金抢先潜伏概念股 下一篇:近九成私募仓位过半,百亿级梯队“攻势”渐显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填入阿拉伯数字完成算式 60 − = 57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