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11家发电公司发函建言:设置年度交易电量比例限制,优化月度供需比机制

记者获悉,10月25日,广东省内11家发电公司联合向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致函要求“进一步完善中长期市场机制”。该函提到,(广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价格已全面低于(火电)发电成本,当前市场机制难以支撑发电成本的回收。发电企业认为,月度交易已失去了“压舱石”和回收固定成本的基础作用。函件还提到,“主要发电集团亏损面达50%以上。”这11家发电企业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落实国家文件要求,保障年度中长期交易稳定,建议对用户、售电、发电市场主体均设置相应的年度交易电量比例限制。二是优化月度供需比机制。现阶段,将发电侧月度中长期交易上限修改为:售电侧月度需求上限*90%+售电侧月度需求上限*10%*1.02(测算年度成交比例为80%时,月度供需比为2.02)。(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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