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17条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做好台资企业上市培育服务

10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台办负责人在会上发布了福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第三批政策措施,共有四个方面17条。其中包括:实施在闽台资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福建省内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借用外债,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无需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提供开立证券账户便利服务。在兴业证券、华福证券设置30个台胞专柜,同步在公司官网等设置台胞专栏,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做好台资企业上市培育服务。依托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面向台资企业开展融资路演、股权激励等37项资本市场专项对接,为拟上新三板的台资企业提供公益专属一对一上门服务。(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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