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第11批集采增加“未入围复活”的机会 9月20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第11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对于第11批集采的复活机制,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指出,为引导更多企业以适宜价格中选,本次集采在以往“入围复活”基础上,增加了“未入围复活”的机会。 上一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第11批集采对投标企业新增3条资质要求 下一篇: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TikTok问题进展情况答记者问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