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原则同意有关实施方案,并全文印发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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