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十二年,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用生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年10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用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央视新闻) 上一篇:广东:力争到2030年取得10项以上光芯片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下一篇:前三季度深圳进出口3.37万亿元,增长超两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