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安排救灾资金9.4亿元,支持北京、甘肃等地积极应对洪涝灾害,加快恢复农业生产

近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9.4亿元。一是支持福建、广东、新疆、甘肃等4省(自治区)受灾地区开展汛后农作物改种补种、农业生产设施水毁修复相关工作,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平稳有序。二是支持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福建、山东、四川、甘肃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快推进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助力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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