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正式启动

近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医疗机构报送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需求量的通知》,于8月6日至25日开展第十一批药品集采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工作。本次集采共涉及55个品种,报量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医疗机构可按厂牌报量。本次集采优化了报量规则,医疗机构可不区分厂牌、按通用名填报每个品种的需求量,也可以细化到具体厂牌,引导医疗机构认可度高的企业积极参与。二是要求医疗机构如实准确报量。本次集采原则上要求每家医疗机构每个品种的年需求量不低于2023-2024年度平均使用量的80%。三是与基本药物、儿童用药等政策保持衔接。(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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