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其中提出,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强化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诚信义务,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设置独立董事占多数的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领域信息披露制度,促进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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