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即日起接受公司迁册申请

香港特区政府23日宣布即日开始接受公司迁册申请。《2025年公司(修订)(第2号)条例》今起刊宪生效。根据条例,即日起在香港以外地区成立的公司可向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申请迁册来港。申请迁册来港的公司类型包括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有股本的私人无限公司和有股本的公众无限公司,或与上述四类公司类型相若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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