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倾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5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1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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