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证监会: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 加快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告称,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加快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 (一)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 上一篇:关于向关联方提供10亿元循环借款,碧桂园服务回应 下一篇:多家券商正筹备科创债的申报和发行 约160亿元有望近期落地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