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央视新闻) 上一篇:中证协召开证券科技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扩大)会议 下一篇:白宫称没接到中方电话,美媒:高估了关税对中国的影响力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