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公告,主要股东(发行前持有本行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不低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本行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资金增持本行股份。即兰州市财政局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748万元,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613万元,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452万元,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422万元,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418万元。本行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未在本行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40.61万元。